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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18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近期組織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罐頭,酒類,可可及焙炒咖啡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11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5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問題。
合肥市春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豆奶植物蛋白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安徽省迎客松特產超市有限公司長江西路店銷售、安徽珍饈土特產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生產的將軍菜、野芹菜、馬齒莧,鉛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合肥市包河區張亮麻辣燙寧國路店銷售的海蜇絲、合肥市包河區姚中明熟食店銷售的海蜇絲、合肥市包河區久久香熟食店銷售的涼拌海蜇,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已要求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包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促有關單位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相關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