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1日,記者從馬鞍山市場監管局獲悉,安徽中丞集團馬鞍山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向頂層住戶作出允諾,稱買頂層送頂樓拓展空間,但最終頂樓購房者在頂樓澆筑的混凝土頂蓋被認定為違法建設。據調查,因開發商的宣傳,頂層購房者購房每平米均價高于其他樓層(除一層外)1000元。12月1日,該開發商因虛假宣傳等被罰款195.165萬元。
據了解,今年5月,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該市房地產市場專項檢查中發現,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向頂層住戶作出允諾,稱買頂層送頂樓拓展空間,頂層購房者購房均價高于其他樓層(除一層外)每平方1000元。其中,15戶頂層住戶購房后動工澆筑了頂樓混凝土頂蓋,此后被城管執法部門定性為違法建設。
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宣傳“六大公園縈繞城市生態高地”等內容,同樣被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是虛假宣傳。據悉,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中丞國賓府”房地產項目,是經規劃部門審批,為頂層以上沒有頂的框架結構的商品房項目,且在該項目的《馬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里,也未有頂層以上框架結構的說明。
開發商在銷售頂層住房時,允諾“買頂層送頂樓拓展空間”:頂層住戶可以通過指定樓板打通到頂樓并在頂樓加蓋澆筑框架結構后,能利用澆筑后的密閉空間和頂樓露臺,故頂層購房者的購房價格每平米均價高于其他樓層(除一層外)1000元。截至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時,項目交付35戶頂層住戶中有15戶動工澆筑了頂樓的混凝土頂蓋。這一行為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定性為違法建設,責令限期拆除。
據悉,截至該案件終結,開發商已售上述頂層商品房共計121戶,其中已簽訂《馬鞍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117戶,未簽訂上述合同4戶,合計違法經營額201971481元。
與此同時,安徽中丞馬鞍山置業宣傳項目“六大公園縈繞”的行為,也定性為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步行到萬達廣場僅需十分鐘左右的路程,驅車去金鷹、大華也僅需十分鐘車程”的行為,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此后,在9月29日舉行聽證會中,開發商作出陳述、申辯。但執法支隊制作了該案的復核報告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理適當,建議維持原處罰結果。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該案件中,開發商在銷售頂層商品房時,銷售人員允諾頂層住戶可以在頂樓加蓋澆筑框架結構,并能利用頂樓露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就這一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開發商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并罰款180萬元。
最終,綜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規定,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對開發商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95.165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