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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池州市住建局獲悉,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池州市政府同意,《池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發布。根據《方案》,即日起至2022年底,該市中心城區(長江以南、池州九華河以西、銅九鐵路和蕪大高速公路以北、秋浦河以東的區域)范圍內既有住宅可適用該方案增設電梯。
《方案》顯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遵循“業主主體、政府引導、政策支持、試點先行”的原則。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層以上(含4層)的非單一產權多層住宅。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可以住宅小區、幢或單元為單位實施,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相關業主作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人,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申請人可以委托業主代表或業主委員會作為實施主體負責上述工作,也可以書面委托電梯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關于公眾關心的資金籌措方式,《方案》也明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資金以房屋所有權人自籌為主,財政補貼為輔,鼓勵單位和社會其他資金積極參與。 在政府補貼方面,試點期間,該市、試點區兩級財政以先建后補方式給予補貼。對非單一產權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通過驗收合格的,給予25萬元/臺的財政資金補貼(含管線改造費用),補貼資金由該市財政和增設電梯的小區所在地財政按1:1比例分擔。
孫慧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