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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杜長棣(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1月2日下午,記者從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長棣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淮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杜長棣利用擔任國風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巢湖市副市長,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以及安徽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違反有關規定,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許佳 趙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