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授權的媒體、網(wǎng)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wǎng)”,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壽縣小伙張某戀愛時,在5月20日當天猛發(fā)紅包表達愛意,可分手后又想通過法律要回這些錢。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張某想要回這個錢還真有點難。
2018年9月,張某與夏某確定戀愛關系。2019年5月20日和2020年5月20日當天,為向戀人表達愛意博戀人一笑,張某多次通過微信紅包和微信轉賬,向夏某發(fā)送了520元和1314元等特殊意義數(shù)額共計14672元。
可是,今年的5月20日過完沒幾天,兩人就分手。分手后,張某想要回這些錢,但是夏某不同意。最近,張某向壽縣人民法院法官咨詢,想將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打印出來,以“民間借貸”的案由起訴夏某,要求夏某返還14672元。
法官了解情況后向張某表明,訴訟是每個人的權利,同時向張某說明其多次轉賬的“520”、“1314”等特殊意義的數(shù)額,結合雙方的聊天記錄應當視為戀愛期間張某為維系感情自愿做出的贈與行為,不應算作借貸,夏某接受紅包贈與行為成立,如果夏某不同意,則該贈與行為不能隨意撤銷。張某聽了接待法官的詳細解釋,權衡之后放棄了立案起訴。
法官提醒,生活中男女之間互贈或者一方贈與另一方財物是正常現(xiàn)象,贈與的財物價值應考慮自身的經(jīng)濟承受能力,戀愛期間基于示愛而贈與的財物,一旦對方接受就不能隨意要求返還,哪怕經(jīng)過訴訟途徑也很難獲得法院支持。
張先亮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有獎征集新聞線索,可以是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一經(jīng)采用將給予獎勵。
報料方式:新安晚報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聞“報料”欄目,視頻報料郵箱(baoliao@ahwang.cn),24小時新聞熱線:0551-62396200。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