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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6日上午,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劉秀峰38間房屋進行強制執行,動用幾十名干警。
據了解,當天,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動干警30多人,警車8輛。臨泉縣公安局特警大隊15名特警,臨泉縣公安局廟岔派出所全體人員15名以及當地政府人員10名、車輛若干輛。
劉秀峰犯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核23069407號刑事裁定書確認,判處劉秀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本院刑事審判庭移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刑事判決財產刑部分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劉秀峰已被執行死刑。
經查詢,被執行人劉秀峰名下有位于臨泉縣廟岔鎮廟岔集兩層樓房共計38間房屋。
劉秀峰販賣毒品一案已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劉秀峰執行死刑。劉秀峰個人財產全部沒收。
劉秀峰名下位于臨泉縣廟岔集上下兩層每層19間共計38間房屋。2020年7月10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12執249號之一執行裁定書,裁定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劉秀峰銀行全部存款或查封、扣押被執行人劉秀峰個人全部財產。
在執行過程期間,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張貼查封公告并在2020年8月10日張貼搬遷公告,限期15日內占用租賃該38間房屋的利害關系人于2020年8月26日前遷出。
園園 梓梁 傅綜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振宇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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