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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牛乳南瓜(面包)只是普通食品,但其外包裝卻印有保健食品才有的“增強免疫力”功效。8月2日記者獲悉,合肥采蝶軒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第壹佰叁拾貳分公司(以下簡稱合肥采蝶軒分公司)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
日前,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對該案進行了網上公示。據悉,今年6月3日,包河區市場監管稽查大隊執法人員接舉報后,對位于合肥市包河區世紀金源購物中心的合肥采蝶軒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第壹佰叁拾貳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在該公司經營場所貨架上發現涉舉報產品4個,產品標簽顯示品名:牛乳南瓜(面包);外包裝的黃色紙殼封套上印有“增強免疫力”“絲滑柔韌、勁潤挺型”等字樣。執法人員依法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經查,“增強免疫力”為目前我國批準受理的保健食品的保健功效,而合肥采蝶軒分公司經營的牛乳南瓜(面包)為普通食品,非保健食品。
另經查明,合肥采蝶軒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第壹佰叁拾貳分公司系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涉案牛乳南瓜(面包)由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統一提供托盤、封套、外宣及包裝設計,各分公司現場制作后包裝銷售。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采購部是通過QQ業務工作群與上海愛焙樂鋁箔包裝有限公司聯系并下單,由上海愛焙樂鋁箔包裝有限公司設計并制作涉案產品的托盤、封套、外宣;期間,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設計初稿進行審核。雙方未簽訂采購合同。
合肥采蝶軒分公司于今年5月16日首次生產涉案產品牛乳南瓜(面包),同日上架銷售,銷售單價18.9元/個。截至2020年6月3日,該公司共生產牛乳南瓜(面包)45個,銷售39個;剩余4個被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依法扣押,2個報損。
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該公司經營標簽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已構成經營標簽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的行為。綜合相關法律法規,該局責令合肥采蝶軒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第壹佰叁拾貳分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涉案產品、罰款人民幣10000元。
鄭瑜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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