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疫情期間提前交的學費怎么辦?必須退!省教育廳再次下發通知明確退費辦法,同時公布了咨詢電話。
根據規定,高等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不得跨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此外,高等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住宿費,其他學段不得跨學期預收住宿費。已收取的住宿費,因疫情防控期間未到校住宿的,應在本學年(學期)末及時結算,退還剩余的住宿費。
具體退費辦法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按月計退。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一學期按5個月計算、一個月按30天計算,累計未住宿天數每達到30天的,退還1個月住宿費,不足30天的尾數按1個月退費。(此退費辦法僅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對于學生、家長反映個別學校存在退費不及時或未退費的問題,省教育廳高度重視進行了深入核查,并對未落實退費政策的學校加大督促力度,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同時,省教育廳也提醒廣大學生,如各位學生、家長對疫情期間學校收費工作有疑議,可來電咨詢:0551-62831884,62812071。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曉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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