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4年前,合肥一美容院女老板被發現死在自己的店鋪中;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警方在其宿州老家抓獲。9月22日上午,該案在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周某被控搶劫罪。該案未當庭宣判。
被告人周某,今年48歲,安徽宿州人。
檢方指控,被告人周某因經濟緊張,起意搶劫賣淫女。2006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周某來到合肥市望江西路與石臺路交口附近,以嫖娼為由,進入張某珍所在的美容院內;在與其發生性關系后,對其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張某珍掙扎反抗,周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捅刺張某珍頸部等部位數刀。張某珍倒地后,周某在房間內翻找財物未果后,逃離現場。當晚21時30分,張某珍被群眾發現后報警。公安民警到達現場時,發現其已經死亡。
經鑒定,張某珍符合刺器刺切致右頸外動脈完全離斷大出血死亡。2020年3月17日,周某在宿州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面對指控,周某當庭提出異議。周某稱,張某珍除了頸部,身體其它的刀傷不是自己造成的;當他離開現場時,張某珍還有氣息,并沒有咽氣。提及搶劫的原因,他不認為是有預謀搶劫,是臨時看到現場有錢包,才動了(搶劫)的心思。“是預謀的話,不會發生關系,證據也不會留在現場。”
但隨即,檢方宣讀了周某在辦案機關的多份供述。其曾承認,是因為身上沒錢,想到美容院天天進錢,才起意搶劫賣淫女。還承認捅刺了張某珍,當時因為害怕,就變得瘋狂,具體捅了幾刀不記得了,看張某珍不掙扎,就停下來了。
據庭上出示的證人證言顯示,周某曾經在合肥、南昌等地打工,做過零散小工與架子工,在合肥呆了有幾年時間。
檢方認為,被告人周某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某珍親屬則當庭提出,應該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周某的刑事責任,并且向親屬賠償。
該案未當庭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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