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15日—17日,來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某某等16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某于2008年刑滿釋放后,先后糾集盧某等人有組織的采用暴力、威脅、恐嚇、聚眾鬧事等手段,討要高利借款、小額信貸借款,逐漸形成了以吳某某為首,其他人為參與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通過高息放貸、小額貸款等手段非法斂財,多次有組織的采取暴力、拘禁、威脅、滋擾等手段討要年利率超過36%的非法債務,實施強迫交易、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庭審中,法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公訴人和辯護律師圍繞犯罪事實、證據、定罪量刑、法律適用等問題展開辯論。部分來安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和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
合議庭將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和建議,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擇期作出宣判。
宋媛媛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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