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16日,歙縣政府出臺關于“財政(金融)支持市場主體災后恢復生產的實施意見”,支持“7·7” 洪災受災受損嚴重的工業企業、商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市場主體)恢復生產。
支持范圍是“7·7”特大洪災遭受嚴重損失的市場主體;市場主體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注冊地、納稅地在歙縣境內。
政策措施方面,各金融機構積極向上爭取并用活用足各項金融政策,對確因嚴重受災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市場主體,及時協助辦理貸款展期、無還本續貸和延緩利息支付等手續,緩解受災市場主體還貸付息壓力。加大對受災市場主體直接投放信用貸款的力度,為受災市場主體爭取更加優惠的利率。由縣擔保公司增信的新增抗災貸款年利率不得超過3.85%,新增再貸款再貼現全部用于助力受災企業恢復生產。
各金融機構將受災市場主體存量貸款利率在現行利率基礎上下浮10%以上。其中,對受災嚴重的規模以上企業(下稱規上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下稱戰新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下稱高新企業)存量貸款年利率降至3.85%以下。
降低受災市場主體新增抗災貸款擔保門檻,取消實物反擔保限制。對受災嚴重市場主體給予容缺快速辦理,對受災嚴重的規上、戰新和高新企業可給予超限額擔保,對所有新增抗災貸款免收擔保費用。
對受災嚴重工業及商貿企業在2020年7月7日—10月31日期間內新增的抗災信用貸款,按年利率不超過3.85%的標準由財政資金據實貼息一年。
對受災嚴重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7月7日—10月31日期間內新增的抗災信用貸款,按年利率3.85%的標準由財政資金據實貼息一年;單戶補貼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金融機構信用貸款年利率不超過5%。
對受災嚴重的規上、戰新、高新企業存量貸款給予適當利息補助(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單個企業所有貼補利息上限為200萬元。
對受災嚴重的工業企業在2020年7月7日—10月31日期間內新購置機器設備總額5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購置金額的25%給予補助;對受災嚴重的規上、戰新、高新企業設備維修費用按設備凈值給予適當補助。單個企業新購和維修設備補助上限為120萬元。
對受災嚴重的工業及商貿企業按2020年6月底參加社保職工人數給予2000元/人(貧困勞動者加10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2020年7月7日至12月31日企業新聘用、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按3000元/人給予一次性補助(裁員率須低于人社部門相關要求)。
對所有受災市場主體2020年7月份水費予以全額減免。
對受災嚴重的工業及商貿企業2020年4月—2021年3月繳納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全額予以獎補。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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