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渦陽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詐騙醫療保險金的案件,被告人張某因詐騙罪被判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被告人張某因家人多病,為節省開支,多次虛構其侄子武某有其他疾病的事實,在渦陽縣人民醫院違規開具與武某所患精神病無關的藥品和醫療檢查項目,并用武某的特殊慢性病證明報銷,后將所開藥品及檢查項目提供給其家人使用,共計騙取國家醫保基金55427元。
2019年6月21日,張某將騙取的醫保基金全部退至渦陽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渦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國家醫保基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張某具有自首及認罪認罰的情節,且主動退贓,可依法對其減輕處罰。結合張某犯罪的事實、情節、性質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楊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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