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發布《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我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將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20年2月起,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輕了企業負擔,有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為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我省將繼續延長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
根據《通知》,我省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此外,2020年全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繼續參照企業辦法享受減免和緩繳政策。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我省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姚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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