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6月28日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宣城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
月繳存額上限。根據宣城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9年度宣城市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9047元,即月平均工資為6587元。按照月繳存工資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的規定,宣城市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9761元,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單位及個人月繳存額均不得高于2371元,月繳存總額上限為4742元。
月繳存額下限。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年度宣城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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