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19日,合肥市蜀山區法院采取遠程提訊的方式公開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偽劣口罩的案件。
被告人李某在疫情期間看到口罩成為稀缺物資,便產生“大撈一筆”的想法,在無正規貨源的情況下,以34.32萬元的價格賣給胡某兄弟倆60萬只假冒“河南飄安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胡某兄弟明知這批口罩質量很差,且自己的公司也沒有售賣口罩的資質,但是利益驅使下,還是以42.9萬元的價格將口罩轉賣給了安徽鄰幾便利店公司。
2月5日,胡某兩兄弟主動投案。2月11日,被告人李某在小區樓下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上述口罩在細菌過濾效率等方面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胡某兩兄弟在全社會眾志成城構筑戰“疫”防線之時,不顧大義、大局,為一己私欲,利用人們的焦慮心理,騙取不義之財,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胡某兄弟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將擇期進行宣判。
黃雪婷 季云岡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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