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省公安廳、銀保監局經過認真調研,決定自2020年5月10日起在全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醫療費先行墊付措施,以推進輕微人傷事故快速處理,化解當事人因醫療費墊付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先行墊付范圍包括在全省范圍內發生的由合作保險機構承保交強險和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且產生醫療費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初查情況,認為被保險車輛駕駛人應負有責任的,經當事人提出申請,會同合作保險機構啟動醫療費先行墊付工作機制,合作保險機構根據傷者傷情和肇事車輛保險情況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時、全面的救治。
先行墊付分類
1、輕微傷現場快賠
主要包括:傷者輕微傷,可以現場調解結案的;傷者輕傷門診治療、醫囑隨診的;傷者留院觀察后可以離院隨診的;傷者經手術治療,無須住院治療等4類情形。此類案件可現場調解,協商賠償金額,簽定賠償協議,由保險公司在規定期限內將賠款轉賬賠付給傷者方或相關醫療機構。
2、危重傷住院墊付
包括:交強險搶救費墊付和商業險醫療費墊付。符合交強險搶救費墊付條件的,保險機構在1萬元額度內據實墊付醫療費;住院醫療費超1萬元,符合商業險醫療費墊付條件的,保險機構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事故初查情況或事故責任認定情況按照不同額度先行墊付。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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