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21日,合肥市民政局制定了《全市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導則》(以下簡稱《導則》),針對養老服務機構,《導則》明確,養老機構接收本市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可不再要求14天醫學隔離觀察;接收本市區域以外的老年人、返崗復工人員、以及新接收工作人員,經核酸檢測后仍需進行14天醫學隔離觀察。
《導則》要求,養老機構在恢復正常服務前,要制定常態化防控方案,完善應急預案;對場所空間、設施設備、服務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檢查,并向轄區縣級民政部門提出恢復正常服務申請;經縣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衛生防疫部門實地查驗,符合恢復正常服務條件的予以同意恢復。
恢復正常服務的養老機構,要建立疫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并實行入院“五必須”制度,即所有進入養老機構人員必須持有“安康碼”綠碼、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必須進行體溫監測、必須出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必須簽訂符合入院探視相關條件及身體健康承諾書。
《導則》要求,養老機構接收本市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可不再要求14天醫學隔離觀察,但要嚴格遵循“先預約,再入住”的原則,接收來自本市區域的返院、新入住老年人,返崗復工人員,新接收工作人員都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可進入機構;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人員,要及時采取隔離措施,及時報告當地衛生疾控部門并配合衛生疾控部門做好防控,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養老機構接收本市區域以外的老年人、返崗復工人員、以及新接收工作人員,經核酸檢測后仍需進行14天醫學隔離觀察。
為規范養老機構探視行為,《導則》提倡家屬同老年人之間利用視頻、電話等方式聯系。對確需到訪探視的,做到限定時間(提前預約,分批次分時段安排,避免人員聚集)、限定人數(原則上為老年人直系親屬或贍養人,每次不超過2人)、限定路線和區域(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應在院內設置探視區域,自理及部分失能老人可與親屬在探視區域內進行探視活動;探視失能老人,需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按要求進入病房探視)。養老機構須每天按時對探視路線和房間進行通風消毒。
老年人或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進入養老機構:15天內曾接觸入境回國人員;與已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有發熱、咳嗽、流涕、腹瀉等疑似癥狀;屬于無癥狀感染者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韓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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