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7日,黃山市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自5月1日起,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納入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降低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比例。
該通知稱,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財政廳 自然資源廳 市場監管局《關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現將黃山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納入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 黃山市范圍內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改造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房屋所有權人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截至核發竣工驗收備案文件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一次,且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實際支付的該套房屋增設電梯費用(扣除財政資金補貼部分)。 (一)提取條件 既有自住住宅增設電梯的職工,在本市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當年未發生其他住房公積金提取事項。 (二)提取材料 增設電梯職工的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書、增設電梯協議書、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支付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發票等;配偶共同提取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及結婚證。 二、降低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比例 適當降低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階段性擔保比例,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資質、財務信用狀況及樓盤開發情況等綜合因素,將新簽樓盤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階段性擔保比例從現行的5%—15%下調至2%—5%。 三、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執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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