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月26日,由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利用疫情實施“賣口罩”詐騙一案,廬陽區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后,當庭宣判。
“我非常后悔,認罪,不上訴。”聽到判決后,被告人張某當場流下悔恨的淚水。坐在旁聽席上的母親,同樣淚流不止,怎么也想不明白被視為家中驕傲的兒子,為什么會走上犯罪道路。
被告人張某是一名“95”后,去年6月份剛從一師范大學畢業。據其交代,正在備考教師資格證。若是按照這樣的軌跡發展,張某未必沒有一個好的前程。然而,一時貪念之下,讓他走上了歧途。
“有大量口罩出售,需要的掃下方二維碼,加好友商談。”1月29日,隨著這樣一條虛假的銷售口罩微信朋友圈發出,在無存貨又無貨源渠道的情況下,張某同時使用兩個微信號和一個支付寶賬號,開始實施詐騙。先后兩次詐騙被害人王某某錢財共計5080元。得手后,張某迅速將微信小號注銷,同時退出支付寶登錄,妄圖逃避法律的制裁。2月8日,作案以后一直惴惴不安的張某,被公安機關在其位于江蘇徐州的家中抓獲歸案。
獲悉案件后,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及時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2月24日,該案移送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組加班加點,當天完成案件審查起訴全部工作。被告人張某自愿認罪認罰,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
“鑒于被告人張某系初犯,涉案金額較小,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案發后,其親屬積極代為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社區評估報告顯示,適用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綜上,建議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并處罰金。”2月25日,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并提出精準量刑建議。2月26日,法庭經公開開庭審理后,采納了公訴機關的指控意見和精準量刑建議。
馬云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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