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適應當前機關事業單位正常上班和企業復工復產需要,2月24日,合肥市發布《關于優化小區(村)封閉管理的通告(第18號)》。通告明確:本小區(村)居民(含購房者和租戶)、車輛可憑出入證正常出入小區。具體如下:
為適應當前機關事業單位正常上班和企業復工復產需要,根據市防指第7號、第10號、第12號通告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優化小區(村)封閉管理明確如下。
1.本小區(村)居民(含購房者和租戶)、車輛可憑出入證正常出入,人員外出必須佩戴口罩,進入小區必須測量體溫。
2.非本小區(村)人員因探親需要進入的,受訪者需提前報備來訪人信息。提供電氣管網維修等便民服務,以及向獨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務的,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或本人居住小區(村)出入證。
所有到訪人員均需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并登記相關個人信息,由受訪者到小區(村)入口處帶領方可進入。受訪者行動不便的,由工作人員核實后方可進入。
3.倡導每戶家庭每天只外出一次,居民不聚集、不串門。文化、娛樂、宗教等人員密集場所繼續暫停開放。
4.本小區(村)居民從本市(含四縣一市)及低風險地區返回的人員,可按規定進入小區(村),不再執行7天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從非重點疫情地區返回人員,凡持有健康證明(紙質證明或電子憑證),或經手機短信查詢近14天無重點疫情地區旅居史,或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均可按規定進入小區(村),不再執行7天居家醫學觀察規定。
5.實行隔離期異地互認,在當地已完成醫學觀察的人員,憑相關證明在我市居住地街道(鄉鎮)備案后可按規定進入小區,不需居家醫學觀察。
6.居家醫學觀察人員隔離期未滿的,暫不予辦理出入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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