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2月12日下午,六安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依法嚴厲懲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通告包括12項內容,將對下列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一、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隱瞞、謊報病情、旅行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相關規定,出入公共場所,參與人員聚集活動,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或者造成病毒傳播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布的其他決定、命令的;不服從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或者所屬單位正在開展的防疫工作指揮安排的;不如實告知重點疫情地區行程及疫情人員接觸史,嚴重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
三、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聽勸阻或者無視公共場所提示,拒不佩戴口罩,擾亂公共秩序的。
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強行沖闖防疫檢查站點、隔離區、警戒區,故意阻礙執行任務的救護車、警車、公務車輛通行的。
五、侮辱、恐嚇、傷害醫務人員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的。
六、故意編造虛假疫情信息在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造謠滋事、起哄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的。
七、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的。
八、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藥、劣藥,偽劣的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的。
九、利用疫情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等行為的。
十、盜竊、詐騙、哄搶、搶奪、破壞、侵占、挪用涉疫情防控救援物資的。
十一、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獵,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十二、進行其他妨礙、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違法犯罪活動的。
對具有上述行為的人員,構成違法行為的,依法從嚴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其他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追究刑事責任。
六安公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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