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4日,黃山市屯溪區市民程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并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行政拘留。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月4日一早,黃山市有關部門在連續3天張貼、發布《關于做好公園廣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知》的前提下,用鐵欄桿對屯溪區江心洲公園的四處入口進行封閉,并在欄桿上張貼了《通知》及標明“疫情防控管制封閉”字樣。當日14時許,市民程某來到江心洲廣場西側入口,無視封閉告知及現場保安員勸阻,翻越欄桿入內跑步。保安員緊隨程某再次勸阻無效后報警。
屯溪陽湖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向程某表明執法身份,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勸導程某離開廣場,但程某不聽勸阻,不配合民警工作并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期間還突然動手拉扯民警的口罩,并對民警進行辱罵、推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程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以及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依法決定對違法行為人程某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處以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貳佰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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