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1月29日從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皖醫保秘〔2020〕11 號),針對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醫療保障工作再出實招。
據介紹,前期,安徽省已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患者醫療費用救治納入保障范圍,此次印發的補充通知明確在疫情流行期間,對于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參照確診患者,執行同等住院報銷政策。
所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及疑似患者治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同級財政部門安排資金解決,省級財政統籌省以上相關資金視情給予適當補助。對于非參保患者,所有治療費用由就醫地同級財政部門安排資金予以解決,徹底解決患者后顧之憂。
異地就醫醫保支付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進一步簡化結算流程,確保救治為先。疫情結束后,依據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賬目,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和要求進行清算。
此外,對防控疫情所需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在省級藥品招標采購平臺不能保障供應的情況下,醫療機構可先行網下采購,應急使用。省藥采中心密切關注相關藥品和耗材價格及供應變化情況,協同做好價格監測監管工作。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協同做好本轄區內相關藥品和耗材價格監測監管工作。對于供應和價格情況異常的,要及時通報移交相關部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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