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31日下午,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沈張林、李超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王進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沈張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其他被告人被判處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 年初,被告人沈張林與李超結識,為進一步擴大非法影響、擴充勢力、攫取非法經濟利益,二人有意識網羅社會閑散人員、有前科劣跡人員,逐漸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牟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達幾十起,嚴重擾亂地方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告人家屬等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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