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31日上午,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宣家旺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宣家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他21名被告人被判處二十四年三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9月,被告人宣家旺刑滿釋放后,為獲取非法利益,快速聚斂錢財,拉攏、糾集、網羅“兩勞”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壯大勢力,以在賭場和社會上從事高利放貸為主業,以暴力、“軟暴力”索債手段為支撐,逐步形成了以宣家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聚眾斗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及采取高利放貸并以“軟暴力”方式索債的手段聚斂錢財,從中獲取非法利益達3000 余萬元,使該組織具備了較強的經濟實力。同時,該組織在開設賭場和民間高利放貸過程中通過犯罪手段,造成他人生產經營無法維系、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割腕甚至喝藥自殺等嚴重后果,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秩序,給當地群眾造成了心理恐慌,造成了極為惡劣的重大影響。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告人家屬等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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