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今天下午,安徽省高院發布一則掃黑除動態。12月25日,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江某、張某、劉某、潘某、童某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5名被告人因犯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罪,分別被當庭判處七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初,被告人江某從安徽省淮南市來到黃山市,長期混跡于賭場內外,2015年以來,為謀取非法利益,其在黃山市徽州區等地賭場實施放貸活動。為討要債務,被告人江某以同鄉、同學等關系為紐帶,糾集被告人劉某、張某、童某等人,多次以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形成了以被告人江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劉某為重要成員,被告人張某、童某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6年以來,被告人張某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在黃山市徽州區等地賭場實施放貸活動。為討要債務,被告人張某糾集被告人潘某、于某(在逃),以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形成了以被告人張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潘某、于某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一致。合議庭經評議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該案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議適當;各被告人的辯護人相關意見有相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予以采納。綜合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做出如上判決。
黟法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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