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滁州市一男子酒后鬧事,損毀某醫院公共財物,并出言謾罵、恐嚇,肆意毆打值班醫護人員,嚴重擾亂院內工作秩序,影響正常的醫療秩序。近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該被告人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奚某某喝完酒后,陪同伴嚴某去某醫院骨科治療。因嚴某系未成年人,手術治療需其監護人簽字確認,奚某某聽后不滿,借著酒勁大聲恐嚇、辱罵值班醫護人員,并砸壞醫護臺上的電腦等辦公設備,導致醫生、護士不能正常工作,醫院病人及家屬紛紛躲避。因無人理會,奚某某扇打嚴某讓其喊救命,自己拉扯推搡路過的護士,讓她們救嚴某,一名護士在掙扎中還挨了奚某幾巴掌。保安前來勸阻被奚某推開,奚某讓其不要多管閑事,否則連其一起打。公安民警接到醫院報警趕至現場,將正在滋事的被告人奚某某制服傳喚至公安機關調查。
瑯琊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奚某某在公共場所隨意辱罵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任意損毀公共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歸案后奚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但因奚某某有前科,法院最終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肖金姍 張慧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