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六安市裕安區法院獲悉,12月20日,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劉珍文涉嫌受賄罪一案。面對檢察機關指控,劉珍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六安市裕安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5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劉珍文在擔任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執行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加快案件執行進度、加大案件執行力度及暫緩執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現金436000 元價值50000元的購物卡:消費卡、加油卡, 接受他人支付房租費43200元,共計534200 元。被告人劉珍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錢財,為他人謀取利益,故以受賄罪提起公訴。
庭審中,各項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逐項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劉珍文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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