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沒有工地升降電梯專門操作資格,卻擅自操作電梯,導致一名工友不幸身亡。日前,渦陽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
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9日6時許,被告人胡某在未取得工地升降電梯專門操作資格的情況下,擅自操作安徽省渦陽縣城關街道某酒店施工工地上的升降電梯,在該工地十樓上升時誤將電梯外幫助其拉電梯門的工友熊某帶至懸空,致使被害人熊某身體懸空后隨即墜落至一樓地面,并當場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因為疏忽大意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于胡某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后已積極賠償被害人家人的經濟損失,且取得被害人家人的諒解,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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