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4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了關于撤銷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證書和查處執業藥師“掛證”情況的通告,合肥頤年大藥房有限公司、廬江縣好益生大藥房等125家藥品零售企業被依法撤銷GSP認證證書。對于查實的“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206人,依法進行處理 。
今年以來,我省各地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了對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和執業藥師“掛證”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檢查。專項檢查期間,全省各地在對藥品零售企業的飛行(監督)檢查中,共發現125家藥品零售企業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規定,依法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對于查實的“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206人,依法進行處理 。
為鞏固專項檢查成果,防止出現整改問題反彈,省藥監局于10月上旬又專門印發方案,在全省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和疫苗以及芬太尼類藥品專項檢查“回頭看”工作,持續抓好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芬太尼類藥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督檢查,以強化實效、健全長效、風險管控為主要目標,深入開展“回頭看”活動,監督檢查藥品經營企業持續合法合規經營,防止特殊管理藥品流弊事件發生,嚴厲打擊各項違法違規行為。
石躍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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