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2日,記者從合肥市律師協會了解到,合肥市司法局聯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律師協會印發《關于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啟動合肥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實施意見》提出,采取“律師駐隊”模式為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法律服務,促進規范文明執法,引導城市管理相對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充分發揮律師在預防和化解執法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城市管理運行機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實施意見》明確了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任務、駐隊律師資質和工作要求、駐隊律師具體工作。城市管理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指派一名以上專職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執法。
《實施意見》提出,各區(開發區)城市管理局結合轄區各街道執法實際情況,統籌協調區財政部門落實專項經費,結合駐隊律師實際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律師駐隊工作。各區(開發區)城管局、區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共同制定駐隊律師考核方案,對全市表現突出駐隊律師進行考核和表彰。
王卓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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