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20日到27日期間,歙縣新安江漁民退捕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示,向社會各界及群眾征求意見建議。該“方案”稱,根據國家和省要求,新安江歙縣段屬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已列入全面禁捕范圍,決定對新安江重點水域實施禁捕政策,有效恢復水生生物資源。
該“方案”明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安江歙縣段漁民退捕工作,收回捕撈權,對所有漁船和漁具收繳并進行拆解、銷毀,對內陸漁業船舶證書進行注銷。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安江歙縣段水域實行全年禁捕。
方案所稱漁船是指注冊并取得漁業船舶與捕撈許可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漁業船舶,漁民是指《內陸漁業船舶證書》的漁船船主。對2018年年度經檢驗合格的漁船;《漁業捕撈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漁船,予以拆解補償、補助。漁業捕撈輔助船按相關規定執行。
同時,按0.5萬元/證發放漁民退漁補助標準(捕撈權回收)。對網具回收補償,刺網按20元/千克回收,上限2000元。密眼地籠、倒絲籠、燈光誘魚等違規漁具不予補償。對在2019年12月20日前積極配合、簽訂協議、并完成上交漁船、漁具的全部交接手續,給予船主2000元的獎勵。
對退捕上岸漁民,歙縣還出臺了社會保障政策,包括由縣財政為參保人代繳全部或部分養老保險費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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