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合肥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公布,將規范住房保障相關主體信用行為。
按照《征求意見稿》,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通過建立住房保障信用檔案,對保障房申請、使用對象以及相關機構在住房保障的申請審核、補貼發放、分配供應、配后使用、退出管理等全過程各環節中的信用行為進行信用評價、記載等管理。
住房保障周期內失信評價按信用積分,分為3個層級:信用積分90-95分的為輕微失信;信用積分70-89分的為較重失信;信用積分低于70分的為嚴重失信。
對信用評價為嚴重失信的個人,自記入信用檔案之日起5年內,不受理其在本市市區范圍內住房保障申請;在享受住房保障期間,將其列為重點核查或監督檢查對象。對嚴重失信的機構,自記入信用檔案之日起5年內,取消其在本市市區范圍內參與住房保障相關業務;房地產、物業、房產經紀等機構的相關失信行為,記入相關行業信用檔案。
此外,還將進行曝光、聯合懲戒,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處理措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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