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11月6日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通氣會上了解,《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六章四十一條。其中對市民關注的店外經營、占道經營、亂貼亂畫等問題中作了禁止性規定,并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規定城區居民飼養犬、貓等寵物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和他人正常生活,對寵物在城市道路、其他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及時自行清除;規定學校和幼兒園門口兩側二百米范圍內不得確定為攤販經營活動區域。在公共廁所設置方面,鼓勵單位的內部廁所免費對外開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毛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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