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一公司90后老總吳某某謊稱認識商場領導,可以低價購買購物卡,后以“高買低賣”的方式,詐騙他人在其處購買商場購物卡或投資購物卡生意,共騙得5億多元資金,用于維持資金運轉、個人消費、揮霍等,至案發(fā)時,造成他人損失合計34451724.66元。日前,合肥市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65000元返還被害人華某;犯罪所得34811674.66元繼續(xù)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起,被告人吳某某對外謊稱認識安徽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大集團)、合肥銀泰百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泰中心)等商場的領導,能以8折至9.5折不等的低價購得商場購物卡,欺騙并吸引被害人甄某、李某等人在其處購買購物卡或投資購物卡生意。后吳某某利用被害人資金,以幾近平價購買購物卡后低價賣給被害人,或直接將購卡款及所謂“低買高賣”收益轉給被害人,以進一步騙取被害人信任。至2017年10月吳某某將所騙資金共計555281151.66元,用于維持其資金運轉、個人消費、揮霍等,造成被害人損失共計34451724.66元。
2017年6月至10月,被告人吳某某以經營煙酒生意為由,騙取被害人華某為其提供香煙和茅臺,共計價值人民幣424950元。
2017年10月底,被告人吳某某逃匿,2018年2月24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實際騙取他人財物共計34876674.66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吳某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對其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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