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8日,黃山市黃山區湯口鎮政府發布信息稱,近日,湯口旅游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簡稱湯口執法大隊)對湯口某超市出售過期食品的行為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
湯口執法大隊在前期處理一起旅游投訴中,發現湯口某超市存在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隨后聯合湯口鎮市監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查獲已過期在售食品5盒。湯口執法大隊對此立案調查,該超市對出售過期食品的行為供認不諱,立即發布召回公告,主動召回出售的過期食品,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消費者200元。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超市處以沒收過期食品5盒和違法所得12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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