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復:同意池州長江公路大橋設站收費經營。安徽省人民政府在給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的批復中表示,《關于池州長江公路大橋設站收費經營的請示》悉,經研究,同意池州長江公路大橋設站收費,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據批復,池州長江公路大橋全線共設2個匝道收費站,站名分別為“樅陽東收費站”(K17+767M處)、“池州西收費站”(K27+460M處)。 池州長江公路大橋收費經營期限暫定5年,自收費之日起計算。正式收費經營期限根據評估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 收費標準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路橋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執行;池州長江公路大橋接線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按照皖交財〔2010〕391號文規定執行。免費范圍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批復要求,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各收費站設置公告牌,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批準收費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起止時間和監督電話等。要堅持文明執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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