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5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獲悉,肥東徽商物流園三川物流發現8400瓶由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生產的牛欄山牌陳釀白酒,涉嫌假冒、侵犯牛欄山商標所有權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據悉,去年12月18日,肥東縣牌坊市場監管所接到舉報線索,反映在肥東徽商物流園三川物流,發現大量由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生產的牛欄山牌陳釀白酒,涉嫌假冒、侵犯牛欄山商標所有權,經到現場檢查,發現停在三川物流園內的一輛加長貨車上,存在有800箱的標稱牛欄山牌陳釀白酒,該批白酒經牛欄山牌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人鑒定,屬于侵犯該公司牛欄山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為進一步查明事實,于當日立案。
初步查明,當事人無名氏在2018年12月14日,從位于北京大興區蘆求路中宇博辰物流園內的“北京策遠物流有限公司”,托運350箱外包裝標稱“北京的食堂”、“現代燈飾精品”等紙箱,實際每箱內裝二箱標稱牛欄山牌陳釀白酒,共計700箱8400瓶白酒。預備送到安徽省合肥150件300箱、阜陽50件100箱、蒙城150件300箱由無名氏收貨(與托運人是同一人)。該批白酒在運送到肥東徽商物流園內的安徽三達易物流有限公司預備再次配載轉運時,經舉報人舉報后被扣留,經北京順鑫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牛欄山酒廠出具產品鑒定證明,上述托運的白酒均是假冒牛欄山商標專用權的侵權產品,涉案產品真品牛欄山陳釀白酒市場銷售價每瓶在15到16元,每箱12瓶價格在180元到192元之間。該批假冒白酒700箱按每箱180元計算,涉案貨值126000元。
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于2019年4月4日移送肥東縣公安局,2019年5月6日肥東縣公安局予以立案。
張玲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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