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1日,記者從安徽省廣德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近期查處了一起利用冒牌建材施工的侵權案件,當事人安徽迅博勞務有限公司被罰款8.6萬元。
今年4月23日,廣德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舉報,稱在廣德市文化中心博物館裝修工地上,有施工企業使用涉嫌假冒 “泰山”牌輕鋼龍骨的建筑材料。隨后,廣德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趕往位于該市文化中心博物館涉案工地現場。
經檢查,發現工地上堆放有標注“泰山”注冊商標3米/支的建材產品,規格分別為50主輕鋼龍骨630支;50副輕鋼龍骨270支;38主輕鋼龍骨20支;75豎輕鋼龍骨8支。該批輕鋼龍骨建材涉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假冒商標注冊專用權的產品,執法人員當場依法予以查封。
經進一步調查,安徽迅博勞務有限公司在承攬裝修工程中,已安裝耗用標注“泰山”注冊商標3米/支的產品,規格分別為150主輕鋼龍骨230支;50副輕鋼龍骨830支;75豎輕鋼龍骨2290支。經商標注冊權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鑒定,當事人施工標注“泰山”注冊商標的輕鋼龍骨不是該公司生產的產品,也未授權其他公司生產,系假冒注冊商標“泰山”產品。
另查明,當事人于今年3月6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廣德縣規劃展示館、博物館展陳工程,由于該項目為該公司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執法人員依法調取該企業分包工程的合同,提取涉及裝飾裝修所用產品具體采購時間、采購數量、采購價格賬目明細,最終核定施工企業違法經營額總計為43032.28元。
廣德市市場監管局認為,根據《國務院關于嚴厲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通知》,對有意采購假冒偽劣商品的進貨單位或進貨人員,視同生產或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予以處理。安徽迅博勞務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事實。
6月21日,廣德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決定責令安徽迅博勞務有限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依法查封的 “泰山”品牌假冒的產品,并罰款人民幣8.6萬元。
張克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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