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足浴卡充值10來萬,跨省跑到外地酒吧消費25萬余元,交往女朋友花了15萬多……10個月左右的時間,鄭某將私自截留合肥一家包裝公司的100余萬貨款揮霍一空。日前,鄭某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4月,被告人鄭某應聘到合肥市一家包裝公司做業務員,從事紙質餐具產品銷售。當年11月份,鄭某因個人事項,將客戶打到其個人微信中的2000元貨款用掉,幾天之后才交還公司賬上。公司未予以追究。這次經歷,讓鄭某自以為找到了公司財務管理漏洞。此后,其采取少量貨款上繳公司,絕大部分私自截留的方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明知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大肆侵占公司財物供自己逛酒吧、做足療、贈與他人等個人奢侈、揮霍性消費。2018年9月23日,在被公司內部審計發現后,無力還款的鄭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審計查明,截至案發,鄭某侵占包裝公司貨款高達108萬余元。
2018年12月底,偵查機關以鄭某涉嫌挪用資金罪將該案移送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在審查全案后發現,鄭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長達10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多次將公司資金截留,其主觀上有非法占為己有的故意。同時,其截留的公司貨款并非用于經營、投資、救急等事項,絕大部分被用于揮霍浪費型的消費,而其本人及家庭并沒有對應的消費能力,客觀上不具備歸還的可能性。綜合上述情況,辦案檢察官認為,鄭某的行為應認定為職務侵占罪。
為全面查清案件事實,檢察機關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但仍有部分證據未能查清。為提升辦案效率,辦案組決定展開自行補充偵查。4月11日,辦案組來到被害單位,將截留資金的去向、包裝公司財務管理機制等情況逐一查明。
在全面補強證據后,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依法對被告人鄭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日前一審判決被告人鄭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馬云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