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淮南市謝家集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淮南市精神病醫院原院長談成文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談成文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談成文在擔任淮南市精神病醫院(淮南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淮南市精神病醫院建設彩板臨時病房、新建住院樓以及醫療器械采購等工作中,為朱某、金某、馬某等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47.6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談成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47.6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李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