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日從池州市貴池區(qū)人民法院獲悉,3月26日上午,池州市貴池區(qū)人民法院對杜某平、汪某友等六名被告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杜某平、汪某友在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處于組織、領導地位,二人以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贖罪并罰,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3年,分別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至4萬元。
經(jīng)該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杜某平等六人為實施高利放貸、非法索債而組成相對穩(wěn)定的犯罪組織,屬犯罪集團。該集團成員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對逾期借款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行索債并肆意認為違約;同時騷擾借款人的家人及親友,為非作惡、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貴池區(qū)人民法院嚴格按照各被告在組織中的地位及所起作用,并根據(jù)其各自所犯罪行及其具備的量刑情節(jié),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張雅婷 章亞珉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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