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13日下午,淮南市壽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來賓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在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8年初,張來賓利用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王某等29人賄賂款共165萬余元,為王某等人在承攬工程、拆遷安置、職務晉升、企業政策補助、項目申報等方面提供幫助和照顧;收受吳某向其賄賂的位于壽縣現代漢城價值567萬余元房產,以感謝張來賓長期以來在吳某公司承包保潔項目等方面提供的幫助。
公訴機關還指控,張來賓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規定出具證明,將原屬于壽春鎮政府的拆遷補償款52萬余元補償給了何某,張來賓濫用職權的行為造成了國家損失。
庭審中,張來賓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其辯護人對濫用職權的事實及定性以及收受吳某房產和部分現金的定性提出異議。
由于控辯雙方爭議較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劉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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