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去年6月,合肥一男子在小區地下車庫里遇害身亡。次日,兇手被警方抓獲。3月8日上午,合肥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人田某被控故意殺人罪。
檢方指控,2018年6月25日上午10時許,在瑤海區一小區地下車庫,被告人田某與被害人孫某某因債務糾紛,田某先后持刀刺中孫某某胸腹部、頸部,致孫某某死亡。田某在搶刀過程中,雙手受傷,田某在確認孫死亡后,用車內毛巾、衛生紙擦拭現場血跡,將作案刀具、毛巾等放在后備箱內,并將孫某某尸體藏在車底后,離開現場。次日凌晨,田某找朋友和堂弟幫忙藏匿尸體和車輛遭拒。后朋友報警,民警在田某家中將其抓獲歸案。
經鑒定,孫某某符合銳器刺切身體多處,致肺臟及右鎖骨下經脈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在庭上,田某表示認罪、悔罪。
辯護人提出,田某存在自首情節,但檢方并不認可,稱田某沒有投案的行為表現。檢方認為,田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
該案未當庭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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