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市一八旬老翁嚴某某因入室盜竊3410元現金被逮捕。日前,宣州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嚴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經審理查明,嚴某某出生于1935年,今年虛歲84歲,務農,不識字。2018年4月15日上午,被告人嚴某某至宣城市宣州區朱橋鄉裕豐村孫某家中,竊得現金3410元。
同月17日,被告人嚴某某在其家中被抓獲,公安人員扣押了上述被盜現金。
法院認為,被告人嚴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盜竊他人財物341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嚴某某入戶盜竊他人財物,從重處罰。被告人嚴某某歸案后及庭審中能如實供述,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嚴某某作案時系已年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嚴某某已將全部贓款退繳至公安機關,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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