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7日上午,男子章某駕駛五座小轎車,連駕駛員一共載了7人去走親戚。車子在被宿州交警攔停,民警指出該車超員時,章某辯稱,車上的兩個小孩子不應該算數。最后,章某因駕駛車輛超員超過20%接受了交警處罰。
2019年01月07日10:00許,宿州交警高速四大隊民警在徐明高速執勤時,發現一輛核載5人的小轎車坐了5個大人和2個小孩。當交警指出駕駛員章某該車超員的違章行為時,章某辯稱:兩個小孩不應該計入乘客數量。對此,經辦該案的民警答復:交通法規中對于超員都是以“人”為單位的,因此當5座車上坐有7個人時,屬于超員超過20%。經了解,駕駛員章某駕駛五座車,載有7人去南京走親戚,車子在徐明高速被執勤的宿州高速交警查獲。經過批評教育,章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違章行為,接受了處罰,隨后并對超員的乘客進行了轉運。
經辦該案的民警提醒,超員車輛可能會對駕駛員的操作空間和觀察視線造成一定影響,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一旦遇到突發情況,極易發生較大事故。而且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超載車子一旦發生事故,對于超員的部分乘客,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
周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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