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月2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凌某、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已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于日前移送至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廬陽檢方在發布的消息中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廬陽檢方將嚴格依法、規范辦理該案,認真全面審查案件,監督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證據、做好追贓挽損等工作,切實維護投資參與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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