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今天發布了《關于啟用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交通違法自動記錄系統公告》,公告中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啟用宣城市區兩處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交通違法自動記錄系統。這兩處啟用地點分別是:1,鰲峰路錦城路至宛溪路路段(六中門前);2,敬亭路宛陵路至文鼎路路段(天羽山莊門前)。啟用的時間是2018年12月24日。公告中還表示,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將被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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