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月1日起,《黃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簡稱規定)正式實施,中心城區屯溪90%范圍及黃山經開區部分范圍是禁放區,不得燃放任何煙花爆竹,范圍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黃山市行政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19年1月1日起,禁放區內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對禁放區內現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2018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畢,也禁止向禁放區域內運輸煙花爆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月1日起,《黃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簡稱規定)正式實施,中心城區屯溪90%范圍及黃山經開區部分范圍是禁放區,不得燃放任何煙花爆竹,范圍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黃山市行政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19年1月1日起,禁放區內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對禁放區內現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2018年12月31日前清理完畢,也禁止向禁放區域內運輸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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