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2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值得關注的是,淮河流域上下游相關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實現水質聯合監測,信息共享。
《條例》明確,在淮河流域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的季節,應當加強水質、水量的動態監測。其監測任務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承擔。 淮河流域上下游相關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協同做好跨界水體污染防治、水閘防污調控、水質聯合監測、信息共享、聯動執法和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提高水環境質量,保障水環境安全。
淮河流域發生水污染糾紛,屬本省跨地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處理。涉及外省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理。
余夢園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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